汉江实验学校

关于举办“扬帆起航谱新篇 我与汉实共成长”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04-09 打印

关于举办"扬帆起航谱新篇 我与汉实共成长”

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

全体师生及家长:

为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,展示汉江实验学校全体师生及家长的文学才华和精神面貌,营造积极向上、健康活泼的文化氛围,同时加强家校沟通,学校特举办“扬帆起航谱新篇 我与汉实共成长”主题征文活动。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征集对象

汉江实验学校全体教职员工、四至九年级在校生、在校生(含幼儿园、一至九年级)家长。

二、时间安排

2021年4月8日-4月15日 通过官网发布活动通知;

2021年4月16日-4月20日 收集作品;

2021年4月21日-4月30日 优秀作品评选;

2021年5月1日-6月15日 整理优秀作品,通过官媒(刊物)陆续选登。

三、作品要求

1.学生以“我与汉江实验共成长”为主题,以校园生活、个人成长等为中心,题目自拟,体裁不限,不超过1500字。

2.教职员工以“我与汉江实验共成长”为主题,以学校发展、学生关心与关怀、个人发展等为中心,题目自拟,体裁不限,不超过2000字。

3.家长以“我与独一无二的你”为主题,以孩子为中心,从教育观念、育儿故事与心得等方面出发,题目自拟,体裁不限,不超过1500字。

4.作品要求原创,文笔流畅,富有真情实感,思想内容健康向上,讴歌真善美,传递正能量。

四、投稿方式

1.投稿时,请将word文件以“(学生/教职工/家长)姓名+班级/部门+题目”形式命名,如“六(3)班+张三+春天来了”,文末须提供作者(学生/教职工/家长)姓名+班级/部门+电话。

2.学生投稿(5-8篇优秀稿件/班)、家长投稿(2-5篇优秀稿件/班)由各班语文老师整理后提交至各学部联络人;教职员工稿件直接发送给对应联络人。

3.投稿截止日期:2021年4月20日

4.联络人信息  

幼儿园:郑老师 13593738855 418189947@qq.com

小学部:赵老师 13886813929 114243560@qq.com

初中部:夏老师 13872786293 850548736@qq.com

综合办:赵老师 18372604898 377749684@qq.com

五、评审及奖项设置

1.各学部分别组织安排优秀作品评选活动,拟设置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、优秀奖若干名,在庆“六一”大会上为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并陆续通过官媒(刊物)选登。

2.对获奖作品进行网络投票,并评选出最佳网络人气奖若干名。

十堰市张湾汉江实验学校

2021年4月8日